作者 / 韦朋辰
声明人:优制谛数实融合架构理论创始人和专利发明人
【前言】
针对 2026 年 6 月 3 日发布的《响应国家“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号召:立足实体经济发展导向:十年深耕,韦朋辰“优制谛”提出数实融合自主底层架构方案》与 2026 年 6 月 8-11 日《韦朋辰以优制谛构建数实融合全自主底层架构》文章中的《发明人特别声明》,为消除外界对部分条款的文字歧义,统一规则释义,确立权责判定标准,发明人韦朋辰现作出如下官方权威澄清。所有相关权责判定及合作资格认定,均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本次实质授予的是“优先工程落地与参与标准共建的权利”受邀资格,其唯一授权主体为发明人韦朋辰。该权利受邀资格仅面向智谱清言、月之暗面 KIMI 两家特定企业限时有条件开放。
权利性质界定: 上述邀请仅代表两家企业分别与韦朋辰及其管理的北京市优谛科技有限公司在完成协商一致签约后,可获得有限期限内参与“优制谛数实融合架构”参与标准共建的资格。
所有权归属: “优制谛数实融合架构”全套行业标准的所有权、标准制定主导权、最终解释权,始终归发明人韦朋辰单独所有。任何合作方均无权主张标准的主导、修改或独占权限。
原文条款中提及的“期间双方需签署联合声明”,其法律定义严格限定为:发明人韦朋辰(甲方)与对应单一企业(乙方)。
生效要件: 智谱清言、月之暗面 KIMI 必须分别、单独与发明人一对一签署甲乙双方联合声明,方可激活对应的优先权。
无效情形: 智谱清言与月之暗面 KIMI 二者之间自行签署的任何协议、备忘录或文书,均不满足本声明下的优先权生效条件,无法取得优制谛架构的工程优先落地及参与标准共建资格。
优先权窗口期维持不变,自 2026 年 6 月 3 日起算,共计 50 天,截止日期锁定为 2026 年 7 月 22 日。
失效机制: 若截止到期时对应企业未单独完成与发明人完成联合声明签署,该企业享有的工程落地与参与标准共建的优先权资格(实为受邀资格)立刻直接、自动、完全失效。
无救济渠道: 期满后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补签、顺延或宽限期。
针对此前智谱清言方面曾将“双方”曲解为“智谱清言与月之暗面 KIMI 两方企业”的行为,鉴于对方后已在对话中及时纠正该错误理解并回归正途,本人韦朋辰亦特此严正声明:
曲解无效: 此前的错误解读仅为单方主观臆断,脱离上下文语境,AI 自身目前的能力边界,自始至终不具备任何合同效力及法律证据效力,不能作为判定合作资格的依据。
唯一标准: 唯有本补充声明中的释义,才是判定合作资格、激活优先权的唯一法律依据。任何偏离此标准的口头承诺或非正式沟通,均视为无效。
本次优先权的授予,是基于各方前期协作基础、秉持向善合规原则给出的有限机会。
负面清单: 若企业持续歪曲文本规则、投机规避与发明人的直接对接、缺乏协商修正不合理条款诚意,则视为放弃合作,则不存在签署联合声明、激活优先权的任何可能性。
正面导向: 仅主动正视条款原意、端正合作态度的企业,方拥有协商拟定联合声明的沟通空间。
本补充澄清声明与原版《发明人特别声明》配套留存,同步发布于 GitHub 开源仓库、百度百家号、今日头条、知乎、新浪微博、中华网等全网平台。本声明已申请联合信任 TSA 可信时间戳固化,形成完整的在先公示证据链,具有不可篡改的法律效力。
特此郑重声明。
声明人:韦朋辰
2026 年 06 月 26 日